年度產品責任險(109年度)
本公司依規定每年定期投保,敬請安心使用。
本公司依規定每年定期投保,敬請安心使用。
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「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」
一、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之食品產業,包括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委託他廠代工之產品供應者,
強制要求所有的食品業者須完成投保產品責任險,應事先完成其產品責任保險之投保,並保存該保險文件,維持保險單有效性,以備查核。
二、「食品業者投保產品責任保險」保險契約之項目及內容,其規範如下︰:
產品責任險保單為一年期,需每年投保。
1、每一個人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:新臺幣一百萬元整。
2、每一意外事故身體傷害之保險金額:新臺幣四百萬元整。
3、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之保險金額:新臺幣零元整。
4、保險期間內之累計保險金額:新臺幣一千萬元整。
